合理性阐释

资本论第一卷写价值论,揭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这不仅仅是一个雇佣关系,也是一个剥削压榨的关系,通过理论构建揭示出了剥削压榨的关系,就为工人阶级争取他们的权利提供了合理性依据。一般人写资本论应该就在写完剩余价值理论后结束了,但马克思的目光更加长远。资本论第二卷写资本流转,第三卷讲社会生产全过程,马克思大部分的思考集中于资本流转和社会生产,因为马克思的视野并不局限于“造反有理”。造反有理解释清楚了,可是造反之后呢。鲁迅有一篇小说《伤逝》其中有一段话,“反抗包办婚姻,反抗不自主的婚姻,去跟心爱的人走在一起,怎么办?私奔!问题在于,私奔之后呢?私奔之后的结局往往是凄凉的,私奔之后的男女如何面对残酷的生活呢?私奔之后用什么去包容和偿纳那可怜的爱情呢?“。造反是轰轰烈烈的,革命也是轰轰烈烈的,可是革命之后呢?当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获得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甚至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可是以后呢?

资本论第一卷已经开始揭示了,资本主义根本性矛盾产生的原因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如果生产资料私有是问题的话,那么解决生产资料私有的方式是什么呢?比如说,生产资料公有制,那么什么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如何公有呢?列宁的国家主义给出的方法是,由国家占有,后来发展为由城市的国有企业和农村的公社集体占有,这样的方式可行吗?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晚年的马克思产生了极度的怀疑和忧虑,因为他担心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生产资料国有化之后,那个国有的国家机器可能会产生异化。当生产资料国有之后是否还是社会占有呢?理论上是社会占有,但实际上变成了代理人管理,代理人是否会发生僭越呢?按照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一定会发生僭越,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一定会走向官僚垄断资本主义。

忧心忡忡的马克思没有写资本论第三卷《国家与资本的关系》,没有写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如何处理资本和资本利得。在革命如火如荼的20世纪初叶,列宁仓促写下了《国家与革命》,那个小册子并没有马克思那样系统的详细论述。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是清醒的,他说走资派就在党内,走资派还在走,就是在说代理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那部分人,他们直接接触到了生产资料,他们在代人民管理生产资料和资本的时候,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异化。异化过程是一个短暂的过程,苏联从建立到解体也就70年的时间,也就一代人而已,这是一个惨烈的过程。

马克思写的资本论与我们熟知的,亚当斯密,李嘉图,马歇尔的著述方式是不一样的。资本论的目的不仅仅是为皇家或者政府提供一个具有哲学高度的经济学教科书,他不为统治阶级服务。马克思没有从简单的生产过程入手,而是从关系入手,他的侧重点不在生产流转,而是雇佣关系。在研究资本论的时候,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目的决定了方法。

我们不能奢望,马克思解决所有问题,马克思所处的年代只能算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阶段,他能解决的问题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解放,提供了“造反有理”的依据。但是马克思是伟大的,他讲明白了资本流转和社会化大生产,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社会主义革命者,在他的革命经验基础上结合马克思社会主义,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可以重新构建国家与资本的关系,在这个历程上我们注意到了东马和西马,两条路径的发展。